如果您的企業擁有超過10名僱員,則您必須保留嚴重工傷和疾病的紀錄。 (某些低風險行業可免除此要求。) 僅需急救的輕傷無需記錄。
這些紀錄必須在工作現場保存至少五年。 每年2月至4月,您必須公佈去年的傷害和疾病紀錄匯總。 另外,您必須應在職和前任僱員或其代表的要求,向其提供紀錄副本。 您可於 線上向聯邦政府提交工傷追蹤表。 每年提交表格的截止期限可能有所不同。
您必須在8小時內報告任何勞工死亡事件,並在24小時內報告勞工的任何截肢、眼睛喪失或住院情況。
我們致力於幫助您了解作為僱主的責任。 關於您的安全與健康責任的許多問題,均可透過以下elaws(勞工和小企業就業法律援助)Advisor來解答:
如需更多協助,請聯絡:
OSHA的 地區辦公室為那些在職業安全與健康問題方面需要幫助的企業和組織提供建議、教育和協助。 此外,OSHA的現場諮詢計劃 還提供免費且保密的安全與職業健康建議。 OSHA不會因此傳喚或處罰企業;僱主唯一的義務是糾正已發現的危險。
請注意,採礦業有一套獨立的安全與健康標準、規則和規例,由 礦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局(MSHA)負責監督。 採礦業僱員應致電202-693-9400或傳送電郵至 AskMSHA@dol.gov聯絡MS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