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家庭可能会面临巨大的挑战。 当配偶被派往国外或照顾生病或受伤的服役军人时,安排替代性儿童照护可能会使军人护理人员在工作和陪伴家人之间面临艰难抉择。 您对军人家庭的支持就是对我们国家服役军人的支持。
公共部门雇主和大多数拥有 50 名或以上雇员的私营部门雇主必须为符合条件的雇员提供因特定的家庭和医疗原因可休的 无薪、留职假期 ,并按照与雇员未休假相同的条款和条件继续享受团体健康保险。
对于涵盖范围内的雇主,其符合条件的雇员可以因特定原因(比如任何因他们的配偶、子女或父母是担任“所涵盖的现役职位”的所涵盖军人而产生的符合条件的紧急情况)在 12 个月内最多休 12 个工作周的家庭假或病假。
此外,如果符合资格的雇员属于涵盖范围内生病或受伤服役军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或近亲,则他们有权在 12 个月内享受 26 个工作周的假期,以便为该服役军人提供护理。
您可以要求雇员在申请符合条件的紧急情况假或军人照顾者假时提交证明。
我们致力于帮助您了解作为雇主的权利。 许多关于您在无薪假方面的责任的问题可以通过以下 elaws(劳工和小企业雇佣法律援助)Advisor 来解答:
VETS 负责实施 USERRA,联邦合同合规计划办公室 (OFCCP) 负责实施《越战时期退伍军人再调整援助法案》(VEVRAA)。 这些机构会视情况开展合作,以确保美国军人和退伍军人获得公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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