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包容性

打击报复

您有责任不对雇员进行打击报复。

根据联邦平等就业机会法,您有责任不对参与受保护活动的员工进行打击报复。 一般来说,这意味着您不能采取不利于雇员的行动,比如: 

  • 将其解雇,
  • 拒绝其录用或晋升,
  • 为其分配较少的任务,
  • 强迫其休假,或
  • 以其他方式对个人的雇佣条件和条款做出不利更改,原因是他们投诉歧视行为(无论所指控的歧视行为是针对他们自身还是其他雇员)或以其他方式参与受保护的活动;您亦不能因雇员投诉歧视行为(无论所指控的歧视行为是针对他们自身还是其他雇员)而采取行动阻止理性员工提出对可能的违规行为的担忧或参与其他相关的受保护活动。 

 

您的雇员有权向法院或联邦机构提出有关歧视的投诉,向 EEOC 提出歧视指控,或参与就业歧视调查或诉讼,且免遭您的打击报复。 因求职者或雇员主张其不受歧视或骚扰的权利而对其进行惩罚可能违反法律。 

 

您不得因员工从事受保护的活动而对其进行打击报复,比如: 

  • 提出歧视投诉、调查或诉讼或在其中作为证人,
  • 与主管就就业歧视或骚扰进行沟通,
  • 在歧视或骚扰调查中回答问题,
  • 拒绝执行可能导致歧视的命令或以其他方式反对歧视, 
  • 拒绝性挑逗或干预以保护他人,
  • 请求为残疾或宗教活动提供便利,或
  • 询问薪水信息以发现潜在的歧视性工资。

 

如果是出于非报复性和非歧视性的原因,您可以处罚或解雇雇员。 然而,您不得采取任何阻止其他人抵制或投诉歧视的措施来应对平等就业机会活动。 

 

无论雇员的移民身份如何,他们都享有免遭打击报复的保护。 基于移民身份的打击报复可能包括威胁打电话给移民当局、要求提供新的 I-9 就业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障号信息,以及雇主试图报警并让移民当局介入。 

有疑问吗?
我们可以提供帮助。

我们致力于帮助您了解作为雇主的权利。 许多关于您的责任的问题可以通过以下 elaws(劳工和小企业雇佣法律援助)Advisor 来解答:

如需更多帮助,请联系:

联邦合同合规计划办公室 (OFCCP): 1-800-397-6251 或 OFCCP 服务台

美国司法部民权司移民和雇员权利科 (IER): 1-800-255-7688 或 IER@usdoj.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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