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和受保护的协同活动

您必须允许雇员行使他们的组织权利。

雇主有必要了解《美国劳工关系法案》(NLRA) 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NLRA 的序言规定,鼓励集体谈判的实践和程序是美国政府的一项政策。 根据这一政策,NLRA 第 7 节赋予雇员特定的权利,而根据第 8(a) 节的规定,雇主干涉这些权利属于不公平劳动行为。

例如,当雇员尝试行使 NLRA 规定的任何权利(包括参加集体行动解决工作条件问题或试图组建工会)时,雇主不得对其进行干涉或采取对其不利的行动。 一旦雇员成立了工会,雇主就必须本着诚意与工会就雇佣条款和条件展开谈判。

 

NLRA 由美国劳工关系委员会 (NLRB) 负责实施,该委员会是一个独立机构,总部设在华盛顿特区,在全美有 48 个地区办公室

 

请牢记,此处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未说明的例外情况、限定条件和限制。 雇主还可能受此处未列出的 NLRA 禁止条款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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